【圆明网】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孙洪昌的妻子王秀霞,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于2003年6月被抚顺市公安人员绑架迫害致死;儿子孙峰当时仅12岁,在恐惧中患病,于2005年8月25日在孤苦中离世;孙洪昌被抚顺市公安局和清原县公安局迫害致残,目前仍然被劫持在清原县看守所。
王秀霞 |
孙洪昌 |
一、妻子王秀霞在迫害中惨死
2003年初夏,在原来位于抚顺市将军地区的看守所,一天深夜,隐隐约约听见有一低沉的声音在喊:“法轮大法好!”42岁的大法弟子王秀霞被绑架到看守所了,因不配合恶警,她已经遭受了严重的迫害,被强迫在小号里坐铁椅子。当时看守所非法关押着20多名法轮大法女弟子。
第二天晚上,戴着手铐、脚上戴着重镣的王秀霞,喊着:“法轮大法好!”,被几个犯人抬着关入里边的女监号。第三天警察上班后,又用同样的方法将其抬了出去。据说抬出去是坐铁椅子灌食。就这样白天抬出去,晚上抬回来,回来后恶犯将其双手反背铐在紧挨厕所的暖气管子上,因暖气管子很低,所以只能坐在地上过夜。
王秀霞很少说话,她腿上、胳膊上都有牙签扎的眼。大约八、九天后,她说话、呼吸都已经非常困难,就不再往外抬了,背铐和镣子也摘下来了,就在监号内给她输液,恶犯对她的打骂、灌食也同时进行。
有一天,被关押的大法弟子扶她上厕所,她蹲下很长时间便不出来,恶犯等得不耐烦就出去了。这时她很费力的小声告诉旁边人:她阴部和腋窝的毛发已经全被恶犯拔光了,现在阴部肿得撒不出尿来,恶犯还用茶缸盖上的疙瘩在她的肋骨上压着推。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王秀霞含冤离开了人世。6月15日晚,抚顺公安局通知王秀霞家属说王秀霞死亡。家属赶到后,看到王秀霞的遗体被冰冻着,人已脱相,家属上前想看遗体,恶警不让看,问死因时,恶警们没回答出来。6月17日上午,在家属没看一眼遗体的情况下,恶警将遗体草草入殓。
王秀霞,曾三次進京上访,多次被非法绑架,被迫流离失所。2003年1月26日被恶警绑架折磨,在市公安局一处遭恶警毒打,恶警用针扎,用脚踩在一条腿上、手抬一条腿,接着用茶缸往头顶上、脸上泼冷水,又把她按倒在床上,头倒控在床下,往头上倒冷水,衣服全湿透了,再后来用烟熏,不让她睡觉,轮流逼供。恶警又恐吓说,要把她衣服扒光了,送到卫生间,把手铐在墙上,把窗户打开,让大家看。在2003年5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她与另外二位大法弟子被抚顺东州刑警队、新屯派出所、万新派出所等20多名恶警绑架,仅半个多月被中共警察折磨致死。
二、儿子在恐惧和悲痛中离世
王秀霞被迫害致死后,中共公安人员继续非法抓捕孙洪昌。王秀霞的小儿子孙峰当时12岁,不但承受着失去母亲的巨大痛苦,还要为父亲的安全担心,每天提心吊胆度日,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孙洪昌在2000年就被迫流离失所了。
孙峰在亲属家抚养,2004年12月末,孩子身体极度虚弱,多次昏迷送到沈阳医大抢救,输了千多元钱血才见好转。
孙峰于2005年8月25日在孤苦中离世。如果没有这场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如果孙峰仍生活在父母慈爱的关护下,他决不会这样的患病而过早离世。
三、丈夫孙洪昌被劈胯酷刑折磨致残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一处)七八名警察将正在清原县兴隆小区室内干装修工作的孙洪昌非法抓捕,绑架到清原县清原镇派出所(以前叫天桥派出所)。当天晚上抚顺国保大队的关勇、郝建秀、赵大壮(郝建秀、赵大壮的名字不一定准确)等六名警察在场,关勇、郝建秀、赵大壮自报姓名,恶警对孙洪昌酷刑折磨,使用酷刑的主要是恶警关勇。
当天夜间十一点开始,恶警们对孙洪昌拳打脚踢一个小时之后,用电棍电击孙洪昌的小便处,然后用拳头用力猛打孙洪昌的小便处,恶警还觉得不够狠,恶警用双手劈孙洪昌的腿过头。再后来用劈腿酷刑折磨孙,就是将孙洪昌右腿扣在铁床上固定住,恶警用双手劈孙的左腿(劈胯是抚顺公安一处恶警折磨大法弟子的残忍手段,受过此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残疾了,被折磨的人疼痛难忍,痛苦难以用语言表达)。
在这个过程中,有四、五个警察还在想折磨孙洪昌手段,关勇说:“你们去找两根木棍,再买宽的胶带。”不一会儿,他们就拿来了,将两根木棍分别放在孙洪昌的两条腿的外侧,不让腿打弯,用宽胶带从上到下紧紧的将木棍缠在腿上,然后再把孙洪昌的右腿扣在床上,恶警用双手劈孙洪昌的左腿过头,每一次都长达一、二个小时,痛的孙洪昌多次昏了过去。派出所周围的居民都听到了孙洪昌的惨叫声,就这样一直折磨到早晨五点钟。
恶警在折磨孙的过程中还叫嚣:我们就是没有人性,你媳妇就是我们打死的,你死了,我们也就是再花二千多元钱。
三十日晚上,他们又对孙洪昌拳打脚踢之后,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时还用脚猛踢孙的左脚,恶警真是一点人性也没有,一边折磨一边还问孙洪昌:痛不痛?酷刑折磨使孙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肿的很粗,致使孙左腿残疾,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着,生活不能自理。
派出所附近的居民一连三天晚上都听到了孙洪昌的惨叫声,恶人直到把他迫害的奄奄一息,三十一日把他送到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看守所怕孙死在看守所、拒收。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又是请客送礼,又是给看守所施压,软硬兼施,看守所才收下。
在看守所里孙洪昌腿痛的难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过,整整躺了一个多月,期间看守所带孙洪昌到清原县中医院就诊过一次,诊断的结果是腿的神经损伤;同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抚顺市中医院诊断的结果是左侧腓总神经小胫神经损伤。六月十二日又到沈阳医大附属第一医院检查,诊断为:左坐骨神经损伤,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孙洪昌的左腿、左脚明显的萎缩,左腿、左脚明显比右腿、右脚细了很多,左脚趾头弯曲。
是抚顺公安一处恶警关勇用酷刑折磨,造成了孙洪昌左腿残疾的。孙洪昌的身体被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用残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残疾了,参与的主要凶手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不但没有承担任何责任,中共恶党操控法院还对孙洪昌非法判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法院开庭以所谓“阻碍法律实施”非法判孙洪昌五年,从开庭到判决程序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由于孙洪昌的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让孙洪昌保外就医。
四、千古奇冤无处伸
孙洪昌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大沙沟看守所,如今腿已被迫害致残,不能正常走路,小腿已萎缩。孙洪昌年迈的父母多次到抚顺市和清原县的公安局和检察院要人,公安局的徐金荣以帮助要人为借口搪塞、哄骗两位老人,始终没放人。
据悉,清原县公安局控诉科的郑志文带孙洪昌做保外就医鉴定的,有关单位已经同意放人,由于恶警关勇怕他的罪行曝光,极力阻挠清原县公安局放人,至今,孙洪昌仍然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
孙洪昌亲友曾为孙洪昌请过律师,清原县律师不敢代理,经友人联系在市里找的律师,市里律师在司法局、公安局淫威恐吓下,案件代理一半时中途放弃了代理。在中国大陆,律师如果给被迫害的法轮功人员打官司,政法委、稳定办、公安局、司法局都要出来横加阻挠干涉,甚至对律师加以迫害。
孙洪昌被迫害血泪斑斑,家破人亡,还在遭受迫害。而不法分子还在逍遥法外,中共报纸却整天讲关注民生、构建和谐、依法治国,又是在做样子。法律与司法机关只是中共邪党控制老百姓的工具,良知在中共当官的心目中还有多少?
恳请国际人权组织关注孙洪昌一家被迫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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